獎學金申請公告​

獎(助)學金名稱

申請身份

申請月份

獎學金金額

學業成績

操行成績

申請資格

殷曉華老師獎學金

大學部四年級

每年2~3月

2名,每名15,000元

工程數學(一)(二)、物理化學(一)(二)、質能均衡、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(一)(二)(三)、程序控制、化工熱力學、化學反應工程共11科成績擇優

 

大學部四年級

殷曉華老師獎學金

碩士班一年級

每年9~10月

2名,每名20,000元

大學畢業排名

 

碩士班一年級

23屆系友獎助學金

大學部學生

每年9月

每年3至5名,每名5,000至2,0000元

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。

 

導師證明、推薦,急需協助者優先。

財團法人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

1.具中華民國國藉
2.家境清寒者優先
3.研究所學生優先

每年9月(依公文及生輔組公告)

1~3名,每名100,000元

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前20%且每科均須及格

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

1.具中華民國國藉
2.家境清寒者優先
3.研究所學生優先

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

碩士班二年級及大學部三、四年級

每年9-10月(依公文及生輔組公告)

碩士班二年級一名35,000元;大學部三、四年級各一名,每名30,000元

1.前學年專業學科成績平均、學業總平均及操行成績均達八十分以上者。
2.已領有其它獎學金者這除外。

八十分以上

碩士班二年級及大學部三、四年級

郭毓義、蔡芷獎學金

大學部二年級

每年10月

3名(每班至少1),每名20,000元

一年級學業總成績優良者

 

 

黃戍生先生獎學金

碩士班一年級

每年9~10月

4名,每名30,000元;
4名,每名20,000元

本系大學學業成績班排名(或系排)為該屆前50%者

 

凡本校化工系學生就讀本系碩士班

第21屆系友基金–獎助學金

1.大學部設籍中華民國之學生。
2.家境困難者。

每學期結束前開始申請

每名新台幣四萬至十萬元不等。

 

 

(一) 化工系大學部設籍中華民國之學生。
甲、 政府認定之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之子弟。
乙、 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全班排名前三名,或全系前十名,至少一科專業科目前三名,且家境有困難經導師推薦者。
丙、 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全班排名前六名,或全系前二十名,至少一科專業科目前二名,且家境有困難經導師推薦者。
丁、 家境有困難,經導師推薦

第21屆系友基金–交換學生獎學金

本校設籍中華民國之化工系在校生。

學生前往外語系國家交換留學或系、院、校所舉辦之研究交流活動前

補助以下所有費用之八成,最多一人六萬元,本辦法每年補助上限三十六萬元。
(一) 來回機票。
(二) 食宿費

 

 

本校設籍中華民國之化工系在校生

第21屆系友基金–
研究所優異學生獎學金

具中華民國民碩士班二年級

每年9~10月

 

(1)碩士班二年級同學於一年級學業成績優異者取2-4名,每名5萬元。

(2)預備研究生於五年以內取得學碩士學位者,於碩士班畢業時核予每名3萬元。

2-4名,每名50,000元

 

 

 

第21屆系友基金–
大四續升研究所獎助金

中原化工系畢業生

每年9~10月

(1)大學部未分組前: 系排前20%者;前6名;入學後頒發獎助金6萬元。
(2)大學部分組後: 班排前20%者;每班前2名;入學後頒發獎助金6萬元

(3)凡本校化工系畢業生就讀本系碩士班者,除領有前述或其他獎學金外,成績排名於前80%者,發予獎學金1萬元,成績排名於後80%者,發予獎學金5仟元。

(4) 預研生有做專題研究,且於大四修習通過研究所兩門以上核心科目者,入學後頒發獎金3萬元。

8學期在校成績平均

 

 

限中原化工系畢業生

第21屆系友基金–優秀碩士生續升博士班獎助金

博士班二年級

 

獎學金10萬元,每年至多2名,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每位至多領乙次。

 

 

【106學年度入學適用】
(一) 設籍中華民國之國民
(二) 本系碩士班續升本系博士班之學生。
(三) 至少完成1年博士學業,在校外無其他職業者
(四) 通過博士資格考

劉坤祥、劉曾得妹清寒獎學金

本校大學部學生(包含僑生但不含延肄生)

每學期一次(依生輔組公告)

1名,每名15,000元。

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均為七十分或以上

品行良好未受記過懲處者

家境清寒

郭毓義、蔡芷獎學金

大學部二年級

每年10月

3名(每班至少1),每名20,000元

一年級學業總成績優良者

 

 

Close Menu